佛教建筑物。原为葬佛舍利之所。固有七宝装饰,故称宝塔,后为塔的美称。《法华经。见宝塔品》:“尔时佛前有七宝塔,高五百由旬,纵横二百五十由旬,从地踊出住在空中。种种宝物而庄校之,五千栏楯,龛室千万,无数幢幡以为严饰,垂宝璎珞,宝铃万亿而悬其上。”北魏杨炫之《洛阳伽蓝记.胡统寺》:“宝塔五重,金刹高耸。洞房周匝,对户交窗,朱柱素壁,甚为佳丽。”《元史.世祖纪十三》:“咀喃番邦遣马不剌罕厂进金书、宝塔及黑狮子、番布、药物。”明蒋一葵《长安客话.佑胜教塔》:“通州佑胜教寺在州治西北,学宫之右,逼近城垣。有燃灯古佛舍利宝塔,创自唐贞观七年。塔顶有铁矢一,世传为金时杨彦升射中于上,迨今犹存。每值天朗气清,塔影垂映于白河,河去州五里许。”《醒世姻缘传》第九三回:“晁梁自己同着众人将尸抬入棺内,入在地中,建了七层形容词塔,做了道场。”宝塔是中国传统的建筑物。在中国辽阔的大地上,随处都能见到保留到今天的古塔。
宝塔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